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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说法
粗心主人钥匙忘门上 引得窃贼三顾“茅庐”
发布时间:2016-06-08 08:32:02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1:18
  • 播放次数:2.2万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让贼惦记着的”盗窃案。被告人朱某某因偶然偷得的一串钥匙,竟然一个月内三次“光顾”某小区同一户住处,寻机作案,最终未能得逞,被居民和保安联合抓获。兰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在随小编一起去看看此贼是如何三顾“茅庐”未果,又是如何被捉进“牢笼”的。 
     被告人朱某某曾因盗窃进过班房,刑满释放后,他竟然又“重操旧业”。某天下午,朱某某在找寻盗窃目标时偶然发现某户房门上挂着一把遗漏的钥匙,他就顺手牵羊,把钥匙 “牵走了”,离开的时候记住了门牌号301及楼栋,准备伺机作案。
     为了实施盗窃,朱某某也算是“运筹帷幄”了,先是在网上购买了一盒迷药,又去买了伸缩警棍和望远镜,扣带、医用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他瞅准下午3点在家居民较少的时机,准备就绪后第二次来到该小区301室,先敲门试探,确定家中无人后,便用偷来的钥匙打开了房门。“你是谁?”没想到屋内有孩子在家,看到陌生人进屋,孩子也十分警惕,惊慌中朱某某“灵机一动”,慌称走错了家门了,匆忙跑掉了。
     不甘心的朱某某几天后第三次又来到该住处,却发现房门已更换新锁,徘徊了一会之后决定离开。在楼梯间居民发现其形迹可疑,经盘问,朱某某做贼心虚撒腿就跑,最终被小区居民和保安一起抓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官提醒:
     一、钥匙随身带,切忌粗心大意遗落在房门上;
     二、未成人单独在家时,要记得反锁家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三、丢失钥匙要及时更换门锁。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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