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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衣内藏毒 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6-08-04 17:05:25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2:01
  • 播放次数:1.8万
      年仅20岁的黑龙江女子吴某某衣内藏毒,从黑龙江出发,途径湖南株洲最终被北京公安逮捕。8月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某运输毒品一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公诉机关指控,吴某某于2016年2月14日携带毒品,乘坐他人驾驶的车辆自湖南省株洲市沿高速公路行驶,于同年2月15日22时许途径本市房山区公安检查站,在接受检查时被民警发现包装于湿纸巾、食品包装袋内并被其藏匿于当时所着衣服内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99.78克,以及藏匿于其的女式挎包内的毒品甲基苯丙胺2.18克。公诉机关认为,吴某某非法运输毒品,数量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吴某某称自己有吸毒史。李某某和自己去株洲旅游,李某某购买毒品后将毒品放在自己身上,自己属于从犯。在公诉人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吴某某承认毒品是自己的,并不清楚携带毒品的严重后果。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吴某某属于初犯、偶犯。并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主观目的相对较轻,鉴于被告人真诚悔改,请求法官给予量刑。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做出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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