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印发 《方案》自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
发布时间:2017-12-18 14:54:32
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表示,《方案》补充完善了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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