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有序做好支援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7 08:53:41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本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8月5日晚发出关于有序做好支援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为有力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抗灾救灾工作机制。中央已明确抗震救灾以地方为主形成统一指挥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帮助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控制赴灾区工作人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
三、加强对社会捐赠的统一组织管理。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通过民政部规定的渠道,主要用于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捐赠地民政部门与灾区民政部门协调后,统一安排接收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未经协调确认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运送。
四、及时劝阻非紧急救援人员赴灾区。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劝阻非专业救援组织、志愿者、游客等近期尽量不要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为有力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抗灾救灾工作机制。中央已明确抗震救灾以地方为主形成统一指挥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帮助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控制赴灾区工作人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
三、加强对社会捐赠的统一组织管理。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通过民政部规定的渠道,主要用于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捐赠地民政部门与灾区民政部门协调后,统一安排接收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未经协调确认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运送。
四、及时劝阻非紧急救援人员赴灾区。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劝阻非专业救援组织、志愿者、游客等近期尽量不要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