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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处置 网络拍卖优先
北京高院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5-16 15:25:29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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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破产财产网拍工作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网拍办法》)。此办法突出管理人作为财产出卖人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债权人会议决策作用,使破产网拍在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次数及降价幅度的确定等方面更灵活便捷。
  据北京高院民二庭庭长薛强介绍,《破产网拍办法》是首个由高级法院出台的关于破产网拍的规定,全文共26条,明确确立债务人财产处置应以网络拍卖优先为原则,尽量扩大网络拍卖范围。网络拍卖平台应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选择(目前包括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由北京破产法庭审理的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部分财产网络的成功拍卖,是北京市首例以管理人名义独立在破产网拍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并成功拍卖处置破产财产的案件。
  当日上午,在北京破产法庭实地登录淘宝网,进入阿里拍卖的破产甩卖平台后看到,该案网拍财产为2台二手打印机,截至开拍前,共有48人设置拍卖提醒,吸引3660次围观。经过6轮竞价,最终于5月15日上午九点成交,溢价比率7%。据弘天智达公司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巍称,从4月27日全体债权人均表决同意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公司财产,到5月15日网拍财产成功成交,算上其中15天的拍卖公告期,总共耗时18天,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立娜认为,弘天智达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财产通过网络成功拍卖处置,对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具有标志性、突破性意义,为信息化背景下破产财产的高效、便捷处置提供了司法样本,有助于破产财产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得到最佳价值体现,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为打通破产财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薛强表示,此次《破产网拍办法》的出台,不仅将促使网络拍卖逐步成为北京法院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主流方式,使得破产网拍更加活跃、规范、高效、透明,同时还必将助力提升世界银行对北京“办理破产”指标进行的评价,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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