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2019-08-02 12:47:46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此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责任编辑:胥立鑫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此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