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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两起特别重大事故作出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01 08:42:18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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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近日对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两起事故都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2014年7月19日,湖南邵阳境内沪昆高速公路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8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等34人采取司法措施。对湖南长沙市市长胡衡华、副市长何寄华等7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8月9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志远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延杰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拉萨市副市长斯朗尼玛,尼木县公安局局长吴昌军等1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和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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