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机场留日学生刺母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1-10-20 11:05:18
因母亲拒绝提供留学日本所需学费和生活费,24岁男青年汪某从背包中拿出尖刀捅向在机场迎接他的母亲。10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浦东机场刺母血案”。
今年3月31日晚,赴日留学5年的汪某乘坐航班从日本东京抵达上海浦东机场,登机前,汪某曾致电母亲急需生活费,但遭到母亲拒绝。在航站楼,汪某与前来接机的母亲发生争执。汪某拿出尖刀对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毫无防备的汪母受伤后最终倒地。后经司法鉴定,汪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汪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汪某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汪某的辩护律师则根据检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谈及汪某“自知力无”,在庭审中为汪某进行了“无罪辩护”。本案将择日宣判。
今年3月31日晚,赴日留学5年的汪某乘坐航班从日本东京抵达上海浦东机场,登机前,汪某曾致电母亲急需生活费,但遭到母亲拒绝。在航站楼,汪某与前来接机的母亲发生争执。汪某拿出尖刀对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毫无防备的汪母受伤后最终倒地。后经司法鉴定,汪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汪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汪某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汪某的辩护律师则根据检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谈及汪某“自知力无”,在庭审中为汪某进行了“无罪辩护”。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