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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拐婴儿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06-18 11:30:24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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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随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松的宣判声,公安部督办的蒋开枝重特大拐卖婴儿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蒋开枝、林梅庆、王桂仙等36名被告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8月不到一年的时间,今年51岁的会泽县农妇蒋开枝等人将从云南宣威、会泽、开远等地拐骗、收买来的婴儿贩卖到河南省的共同犯罪中,蒋开枝从收买婴儿、雇佣和安排人员运送和接送婴儿、支付和收取买卖婴儿的费用等环节均起组织、领导和指挥作用,并且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婴儿223人。其中李金顺、徐顺花夫妻卖给蒋开枝婴儿29人,裴文兰等18人帮助蒋开枝运送婴儿194人。
法庭审理中,蒋开枝等36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开枝等36人以出卖谋利为目的,参与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被告人参与买卖婴儿和运送、中转婴儿的事实、情节、人数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结合被告人的归案情况、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情况,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彭庆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宁选斌、张林鹏、裴文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黄丽等31名被告人判处十四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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