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
发布时间:2016-03-09 20:30:44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一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一件,通过八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检查六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个工作报告,开展三次专题询问和三项专题调研,通过两个决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八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六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地界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1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统筹安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对外交往、新闻宣传以及理论研究、联系指导地方人大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