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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31 08:34:46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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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本台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现行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有利于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正确把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稳妥扎实有序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保证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规划目标之内。

(二)基本原则。一是总体稳定,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城乡统筹,在城乡同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分类指导,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作出安排。四是协调发展,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均衡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三)方法步骤。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全面评估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的情况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二)完善配套政策。

(三)做好宣传引导。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中央报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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