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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召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情况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07-21 16:51:12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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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情况。

据了解,2015年西城法院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71件,将近是五年前的10倍,2016年至今已收案914件。这些数据说明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维权意识都在不断提高。

西城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庭负责人杨淑云法官介绍,在2011年至2015年西城法院审理的6527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起诉业主、追索物业费的案件占到98.6%,而业主的首要抗辩理由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达标。在司法实践中,业主存在维权手段单一、法律知识缺乏、举证能力较差等情形,导致业主方频频败诉。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成纠纷发生的主要诱因。

在西城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宋先生因为房屋漏雨和车门被撬、车内物品失窃,认为是小区物业公司未尽职,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法院通过审理认为,房屋漏雨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无关。宋先生仅提供了反映小区现状的照片以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网评照片,不足以证明物业服务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因此,法院判决宋某败诉。杨淑云法官认为,对物业服务范围和标准的不同理解,会使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质量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方由于认知的偏差和证据保留能力的欠缺,往往出现证据不足而承担举证不能风险的情形。”

在总结归纳当前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特点及原因的基础上,杨淑云法官分别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人民调解组织三类主体发出“法官建议”。对于业主,应当对于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加深理解,明确自己及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证据意识和维权手段;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养;及时掌握房屋所有权变更情况;进一步规范催缴工作。对于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程序便捷、耗时较短、平衡博弈的优势,以单个纠纷的化解带动整个小区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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