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5 08:56:09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通知》要求,把握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提高回应实效。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通知》要求,把握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提高回应实效。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