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扣押日商船 中国外交部: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
发布时间:2014-04-22 08:37:03
对于原告中国人陈震、陈春等为与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定期租船合同欠款及侵权赔偿纠纷一案,上海海事法院2007年进行了公开审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2010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为了执行这一生效判决,上海海事法院于今年的4月19日在浙江嵊泗马迹山港,对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轮实施扣押。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4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一起普通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立场没有变化。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