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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政府信息:该公开的就公开
发布时间:2017-01-16 16:38:03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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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去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民告官”案件作出判决:责令勐海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王刚美公开其所申请公开的法律依据。“民告官”胜诉了,那么败诉的勐海县政府当初为什么不向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原因何在?
  这起诉讼的原告叫王刚美,被告是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政府。起因是2015年1月,勐海县政府组织人员强制铲除了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蚌塘村民小组的1100多亩橡胶林。这其中就包括王刚美的橡胶林。
  勐海县政府认定被铲除的这1100多亩橡胶林,是村民侵占国有林地种植的。勐海县国有林地共有290多万亩。近年来,林业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有12万多亩被非法占用,种植了橡胶等经济林木,这不仅侵占了国有林业资源,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王刚美来自重庆,2006年,他从蚌塘村两户村民手中转包了140亩林地,和村民一道种植橡胶林,当地林业部门认定这些林地属于国有林地,这样做属于非法侵占。他们多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民讲解国有林地核定界限,把包含坐标、地名的图纸粘贴到村口要道进行公示。2014年11月,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专门在蚌塘村张贴了一个通知,大体意思是:他们已经掌握一批非法侵蚀侵占国有林地行为的违法人员名单,请相关村民在2014年12月5日之前自行移除在国有林地上的橡胶林,过期不移除,政府将强制铲除。
  由于王刚美和村民不认可这个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他们也没有把政府认定的侵占国有林地种植的橡胶林移除,2015年1月勐海县政府组织人员砍伐了这些橡胶林,王刚美和部分村民认为政府的行为是行政强制违法。
  于是,王刚美和村民们找到勐海县政府讨说法,要求政府拿出具体的法律依据,公开林权登记资料信息。勐海县政府说他们的执法依据是国家《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但是具体依据哪一条王刚美认为没有告知清楚。2015年12月,王刚美向勐海县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铲除橡胶林的法律依据。然而,勐海县政府法制办给王刚美的回复却是这么写的:“经查,您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察、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可能会威胁不特定公民个人生命安全。对于您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按照国家规定来讲,如果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这三个领域中的信息,一般是不能公开的,显然勐海县政府不属于这三个方面。
  既然并不涉密,政府为何要这样回答?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原来就在王刚美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时,蚌塘村部分村民以行政强制违法为由,已经把勐海县政府、勐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起诉到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在得不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的情况下,2016年2月,王刚美向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5月17日,西双版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强制执行决定应当载明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2016年7月26日,法院责令勐海县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王刚美公开其所申请公开的法律依据。
  依照法院判决,勐海县政府法制办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向王刚美公开了他们强制铲除其橡胶林的法侓依据和林权登记等信息。其实,这起案件本不该闹上法庭,“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勐海县打击侵占国有林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无可厚非,更需大力支持。但同时也应该主动向民众发布有关信息,耐心、细致地引导民众,争取理解。政府和民众都要依法依规行事。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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