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 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08-03 08:57:16
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能够搭建军地法院间沟通、交流、合作、共建平台,保证涉军案件得到依法审判执行、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过程中涉军案件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积极协调、多轮洽商,就建立司法协作机制达成一致,形成了《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共5部分21条,明确规定涉军案件立案要实行专口办理、专人承办、专门统计,涉军案件审判要依托专业化团队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公正高效,涉军矛盾纠纷要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军地法院要加强业务交流和日常协作,此外还对涉军诉讼服务、涉军案件信访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多种类,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有利于军地法院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更好地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