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改革纲要” 让百姓诉讼更方便
发布时间:2015-02-27 08:42:23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公布《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全文,文中提出了65项改革举措。
改革范围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并设计了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要求各级法院在2018年底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这65项改革措施中,首先从制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比如,独立行使审判权、设立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以及行政案件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等。
方便百姓诉讼也是“四五”纲要中重要的改革部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审判流程、审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国法院统一平台统一公开信息;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对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审公告、文书公布统一在网上公开。
以往司法实践中,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次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使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首次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信息入卷存查的机制。
纲要中,也彰显了司法文明,比如在人权保障方面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同时对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诉权等都有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