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拿”鸡蛋被拦猝死案 法院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1-05-24 08:44:02
老人在超市拿鸡蛋未结账,被店员阻拦倒地猝死,超市应承担责任吗?《民法君“典”案例》第十四集聚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年近七旬老人在超市购物时,口袋里放了两枚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被超市店员拦下,不料发生心梗猝死,家属诉请超市赔偿38万余元的损失,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二审法院查明超市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侵权行为,且超市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死者之间亦无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和第1198条的相关规定,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肖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