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今天是:2024-04-24 08:19:24
学生实习期猝死路边 学校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5-24 08:44:15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2:07
  • 播放次数:2,629

学生在实习期间未与学校沟通,中途变更实习单位意外猝死,学校及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民法君“典”案例》第十五集聚焦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学生实习期间猝死路边,父母主张侵权之诉,学校表示已尽指导责任,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地未在校内不予赔付。经法院审理,本案中学校未实施侵权行为,亦未有证据证实学生死亡后果与学校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对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原告主张保险公司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法院亦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肖旸

人物

  • 宋鱼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颗心,永远在跳动
  • 乔蓓华:能帮助更多人 是我最大的满足
  • 陈志秀: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
  • 张梅:法律或许是冰冷的,人心不是
  • 彭秋香:案子结了,她牵挂的那个女孩长大了
  • 1
  • 2
  • 3
  • 4
  • 5

注册

欢迎您成为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的忠实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