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3-06-21 15:57:52
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0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孙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