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生效判决退还彩礼 司法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23-10-21 10:19:03
出品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循化县白庄镇村民何某某因不按生效判决退还彩礼8万元,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
原告某某与被告何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于2019年12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后开始共同生活,原告给付被告彩礼120000元,并赠送了价值20000元的50克黄金手镯,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未生育子女。
2020年2月24日被告回娘家居住,原、被告开始分居,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2022年10月11日,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120000元及黄金50克价值20000元,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准予韩某某与何某某离婚及何某某返还韩某某彩礼80000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某及亲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彩礼内容,韩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何某某仍然抗拒执行,循化县人民法院遂对何某某作出拒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循化县白庄镇村民何某某因不按生效判决退还彩礼8万元,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
原告某某与被告何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于2019年12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后开始共同生活,原告给付被告彩礼120000元,并赠送了价值20000元的50克黄金手镯,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未生育子女。
2020年2月24日被告回娘家居住,原、被告开始分居,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2022年10月11日,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120000元及黄金50克价值20000元,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准予韩某某与何某某离婚及何某某返还韩某某彩礼80000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某及亲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彩礼内容,韩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何某某仍然抗拒执行,循化县人民法院遂对何某某作出拒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孙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