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21 08:34:57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
《规定》对社会关注的律师会见和调阅案卷问题予以明确: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诉讼权利平等和控辩平衡。
《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侵害律师权利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