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通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11 17:01:10
11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北京法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北京高院介绍,2013年至今,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50件,涉及被害人1900余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共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26人,累计判处被告人罚金人民币500余万元。
该院通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作案手段明显非接触性、银行卡是必备作案工具、作案地点隐蔽具有流动性等多个特点。虽然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北京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非“重灾区”,但与之相关的罪名案件数量却居高不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表现为“六大陷阱”,分别是物美价廉的网购陷阱、推销产品的便利陷阱、异性交友的情感陷阱、中奖信息的惊喜陷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欺骗陷阱、钓鱼网站和网上银行的迷惑陷阱。该院提醒公众一定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信息,更不要向所谓的“指定账户”汇款。
该院表示,北京法院将坚持从严打击的审判理念,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职业犯,突出打击重点。同时,依法惩处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某些环节及相关犯罪活动的人员,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取非法利益。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