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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张馨予被侵权案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依然隐身
发布时间:2014-05-14 14:21:28
  • 分类:执行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网
  • 播放时长:02:09
  • 播放次数:1.6万
因夏萨沙在微博上指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张馨予起诉其侵犯名誉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夏萨沙赔偿6万元并赔礼道歉,但他始终没有履行判决。后朝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喊话让夏萨沙去法院谈话,但至今仍无回应。5月13日下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前往夏萨沙公司所在地采取强制措施。
据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张异般介绍,夏萨沙名下没有存款也没有房产。法官经查发现,夏萨沙曾是国融汇金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持股90%。13日执行法官前往位于王府井东方广场C座5层的国融汇金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向其送达股权冻结书,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国融汇金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的名字还在该楼层的牌子上,但是公司大门紧锁,屋内没有人。法官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打开该公司的门,进去看看,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房间目前属于东方广场,他们要向上级请示后才能答复。东方广场的法律顾问赶到现场告诉法官,今年3月3日,因为夏萨沙的公司欠租,他们已经单方面强制终止了与夏萨沙公司的租约,并向法官展示了终止函。
执行法官张异般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寻找夏萨沙,要求他履行法院判决。此外,法院还会继续寻找夏萨沙的公司,并给这家公司发通知。张异般还表示,他们已经将夏萨沙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者黑名单,并对其限制出境。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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