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法院首推“离婚冷静期” 3个月内不得离
发布时间:2017-10-25 08:52:37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近日推出“离婚冷静期”举措,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准提出离婚,该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内,如果双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销起诉。倘若确实属于“死亡婚姻”,则按照流程进入审判程序。
责任编辑:侯裕盛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近日推出“离婚冷静期”举措,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准提出离婚,该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内,如果双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销起诉。倘若确实属于“死亡婚姻”,则按照流程进入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