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恶势力团伙“套路贷”案件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9-12-12 16:25:4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南宁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案件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4年不等,并处30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胥立鑫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南宁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案件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4年不等,并处30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