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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出大品牌 低度酒求“高身价”
发布时间:2012-02-21 16:42:30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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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便宜的低度酒换上“华丽的大衣"就成了身价数百元的名酒,聂继伟和黄友兰这低成本高收入的如意算盘还没好好打,就被执法机关一举查获,2月21日,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聂继伟和黄友兰是夫妻,同为湖北人,2011年下半年两人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暂住地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就将购来的低度白酒”改头换面“,擅自加工成带有“五粮液”、“蓝色经典”、“剑南春”等注册商标的白酒。2011年9月公安机关将两人查获,并当场扣押价值人民币十万九千多元的五粮液、剑南春、蓝色经典等酒以及五粮液酒外包装等物品。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聂继伟、黄友兰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聂继伟的律师则做从轻辩护,辩护律师认为,聂继伟一贯表现良好,只是将低度白酒调换成了高档酒的商标,并未添加任何有害物品,且家中还有有六旬老人以及两个未成年人需要照顾。

聂继伟、黄友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友兰更是数度哽咽,她说:“我知道自己错了,主要是不懂法,就想挣点钱,家中还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希望审判长能给自己和丈夫一个改过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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