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今天是:2024-05-09 07:54:53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5-03-15 20:41:32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 播放时长:01:21
  • 播放次数:8,397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由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三包”责任、“7天无理由退货”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商品和服务“三包”责任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形进行了细化。  

  《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由工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办法》还规定,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要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侯裕盛

人物

  • 宋鱼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颗心,永远在跳动
  • 乔蓓华:能帮助更多人 是我最大的满足
  • 陈志秀: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
  • 张梅:法律或许是冰冷的,人心不是
  • 彭秋香:案子结了,她牵挂的那个女孩长大了
  • 1
  • 2
  • 3
  • 4
  • 5

注册

欢迎您成为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的忠实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