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一审被判六年半
发布时间:2016-12-21 09:14:54
2016年12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陈川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川平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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