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原秘书长景春华一审被判十八年
发布时间:2016-12-24 16:54:25
12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景春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景春华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