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远受贿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 廖永远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7-01-20 09:44:31
2017年1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廖永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廖永远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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