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原常委苏宏章受贿 行贿案一审:苏宏章被判十四年 罚金二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7-05-22 15:24:06
5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苏宏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苏宏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