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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4-06-26 10:14:39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网
  • 播放时长: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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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因此一贯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的驱动,冒天下之大不韪,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制假、售假,坑害群众。一段时期以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违规用食品添加剂泡制毒豆芽、用工业碱水泡制海产品、收购贩卖死猫狗肉、收购贩卖死猪肉”等等危害老百姓食品安全的犯罪就堂而皇之地在我们身边天天发生着,有些犯罪行为老百姓因不知道所以都习以为常,一些无良的商贩为了谋取利益,不顾危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挣着黑心钱,一起起怵目惊心,轻者致病,重者要命。

  近年来,针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多发的特点,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辖区食品市场整治,出重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11年至今,共受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2件74人,已有13件3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特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旁听。如2014年5月6日涉及27名被告人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我院邀请了人大、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被告家属等上百人旁听该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成立了惩治食品安全犯罪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将一批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吸纳为小组成员,重点负责此类案件的审理。

  审理中“严”字当头,“快”字优先。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食品、制售假药劣药、农资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的前提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对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从重处理;坚决查封、扣押涉案物品和罚没违法犯罪所得,形成对危害食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稳、准、狠地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横向联络。与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建立外部信息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协作配合。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为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等提供意见建议,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

  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教育全社会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自觉停止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公民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依法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斗争的氛围,人民群众依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部门用法律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监管部门用法律来规范引导市场管理,切实保障民生,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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