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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当庭认罪
发布时间:2014-08-15 15:37:06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网
  • 播放时长: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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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9时,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尔玛互动公司在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对被告单位代表人、被告人进行了发问。公诉人分六部分以多媒体形式出示本案证据, 针对公诉人分组出示的证据,各辩护人围绕证据来源合法性、内容真实性和案件关联性,充分发表质证意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法庭上,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两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均表示未参与公司经营,对情况不清楚。
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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