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把持基层政权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18-08-20 15:11:24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对福建首起恶势力团伙把持基层政权案件公开宣判,经法院审理,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新林为首,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煽动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新林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何自军、李金彪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