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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引入社会观护机制
3年审结120件案件 调撤率过半
发布时间:2019-05-29 20:08:48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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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少年法庭开展社会观护百例试点工作情况。据悉,北京高院在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中建立起一套社会观护工作机制和70人的观护员队伍。2016年至今,全市已有18家法院在14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观护工作,审结的120件案件中调撤率达53.1%。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5月,北京高院在全市少年法庭开展社会观护百例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团委为资源依托、社工组织为专业保障的“三联动”工作模式,建立起一套社会观护工作机制和70人的观护员队伍,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情感,为未成年人提供监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观护员队伍是由法院从辖区志愿者中推荐人选,通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方式,确定部分观护员,然后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人员整合形成,其中,志愿者56人、专业司法社工14人。
  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北京法院构建了“1+1”的服务模式,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由1名司法社工与1名志愿者组成观护小组,协同开展工作,观护小组在规定时间出具调查报告,出庭接受质询,参与法庭调解,回访考察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情况。2016年至今,北京市已有18家法院在14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观护工作。
  北京高院发布了八件社会观护典型案例,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团市委副书记袁慧,法官代表马绍辉和社会观护员余海燕就社会观护工作进行了发言。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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