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人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5-01-06 08:43:18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5日对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顺生等7人近50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单位立人教育集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董顺生、夏尉兰、章晓晓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10年至两年零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单位立人教育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受害人。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