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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北京最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2-01-17 15:01:56
  • 分类:刑事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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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800元购买28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交换和经营活动,在北京一直做收藏生意的黑龙江人王涛,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1月17日,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悉,这是北京市审理的数量最大的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
43岁的王涛是黑龙江人,来北京经商多年,一直做收藏生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被告人王涛在深圳从他人手中购买存储量为1.5T(1500G)的移动硬盘一个,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个人信息。后被告人王涛多次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2011年9月,被告人王涛在丰台区的出租房内招聘十余名员工,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经鉴定,被告人王涛电脑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800万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涛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用于交换和经营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丰台法院对被告人王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8案8人集中宣布判决。其余7名被告人、赵鹏、王家浩、杜国涛、高鹏、董轶英、李川、郑良波也因犯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五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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