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等被依法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5-02-09 13:53:32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2月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