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老板与公司涉嫌虚开发票 偷逃税款达614万
发布时间:2012-03-22 16:47:34
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南宁市鑫尔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春瑞被提起公诉,3月21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南宁市鑫尔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锰矿产品购销业务。 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间,鑫尔望矿业在广西区内的锰矿产地多次向个体矿老板收购锰矿,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邓春瑞要求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8份, 金额为3988多万元。事发至今尚有税款614万多元未追回。
公诉机关认为,鑫尔望矿业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春瑞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应以同一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邓春瑞及鑫尔望公司均不承认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南宁市鑫尔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锰矿产品购销业务。 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间,鑫尔望矿业在广西区内的锰矿产地多次向个体矿老板收购锰矿,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邓春瑞要求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8份, 金额为3988多万元。事发至今尚有税款614万多元未追回。
公诉机关认为,鑫尔望矿业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春瑞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应以同一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邓春瑞及鑫尔望公司均不承认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