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首页 今天是:2025年01月16日 01:33:43
最高法:切断黑作坊食品的生产经营链条 从源头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12-09 18:19:55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0:48
  • 播放次数:3,092

最高人民法院今12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着眼于打掉“黑作坊”食品的生产经营链条。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的预包装食品,不仅生产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也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让经营者不愿、不敢经营“黑作坊”食品,切断“黑作坊”食品的经营链条。

责任编辑:刘鹏

人物

  • 从“追光者”到“发光者”
  • 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 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 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的好法官鲍卫忠
  • 宋鱼水:保护知识产权的这颗心,永远在跳动
  • 乔蓓华:能帮助更多人 是我最大的满足
  • 1
  • 2
  • 3
  •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