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毒品戒毒获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2-08-28 16:22:37
带着毒品去戒毒实在是少见,而欲去掉毒瘾的邢某却将36.2克海洛因带进了戒毒所。8月28日上午,这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30日,被告人邢某在中国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入院戒毒,3月31日治疗中心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邢某在更衣柜等地藏有毒品海洛因36.2克。邢某交代,毒品是他在火车站购买带进戒毒所内,准备自己吸食。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邢某无视国法,非法持有数量较大毒品,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邢某表示认罪,并表示自己主动交代藏毒地点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希望法庭能对自己宽大处理。
邢某的代理律师则认为,邢某具有明显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且邢某一贯表现良好,并无不良记录,是初犯,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大,希望法庭能从轻判罚。
经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30日,被告人邢某在中国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入院戒毒,3月31日治疗中心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邢某在更衣柜等地藏有毒品海洛因36.2克。邢某交代,毒品是他在火车站购买带进戒毒所内,准备自己吸食。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邢某无视国法,非法持有数量较大毒品,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邢某表示认罪,并表示自己主动交代藏毒地点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希望法庭能对自己宽大处理。
邢某的代理律师则认为,邢某具有明显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且邢某一贯表现良好,并无不良记录,是初犯,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大,希望法庭能从轻判罚。
经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