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候车室“诈弹”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3-01-25 14:53:34
1月23日,谎报北京站候车室里有炸弹的被告人尚新强,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35岁的被告人尚新强是河南省孟津县人,2012年10月8日晚,他用手机拨通了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称北京站候车室里有炸弹。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组织警力转移旅客、搜索现场,经排查未发现可疑爆炸物。尚新强后被查获。
面对指控,被告人尚新强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只是解释自己此行为是酒后所致。据悉,尚新强曾因五次盗窃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尚新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作案所用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35岁的被告人尚新强是河南省孟津县人,2012年10月8日晚,他用手机拨通了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称北京站候车室里有炸弹。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组织警力转移旅客、搜索现场,经排查未发现可疑爆炸物。尚新强后被查获。
面对指控,被告人尚新强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只是解释自己此行为是酒后所致。据悉,尚新强曾因五次盗窃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尚新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作案所用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