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人盗窃400余棵树苗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3-01 10:48:44
2月26日,连夜盗窃400余棵树苗的俩窃贼,分别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2年5月20日上午,天津农民滕某、杨某开车途径门头沟区雁翅镇某村时,发现路边的苗圃种着国槐树苗和洋槐树,无人看管,就想将这些树苗盗走用于自己在天津的工程中。当晚23时许,他们雇人及货车将393棵国槐和10棵洋槐树苗偷走,树苗价值将近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滕某与杨某已构成盗窃罪,但两人是初犯,且在案件审理期间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滕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00元;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
2012年5月20日上午,天津农民滕某、杨某开车途径门头沟区雁翅镇某村时,发现路边的苗圃种着国槐树苗和洋槐树,无人看管,就想将这些树苗盗走用于自己在天津的工程中。当晚23时许,他们雇人及货车将393棵国槐和10棵洋槐树苗偷走,树苗价值将近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滕某与杨某已构成盗窃罪,但两人是初犯,且在案件审理期间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滕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00元;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