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今年首例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5-06-01 10:22:53
5月29日,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麻江宏发硅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蒋小毛、直接责任人夏生达,因超标排放重金属至外环境,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单位贵州省麻江宏发硅业有限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对被告人蒋小毛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被告人夏生达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