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龚爱爱24日受审
发布时间:2013-09-24 14:29:28
24日上午八点半,陕西神木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爱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受审的还有五名神木县的公职人员,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张新堂,这五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起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爱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受审的还有五名神木县的公职人员,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张新堂,这五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起诉。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