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空姐代购案”重审宣判 李晓航重审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3-12-18 08:30:28
12月17日上午,“离职空姐代购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李晓航
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前,李晓航曾被北京二中院以偷逃税款10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决后就量刑是否过重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被北京高院发回重审。此案中,被告人李晓航原来是是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因为代购化妆品涉嫌走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前,李晓航曾被北京二中院以偷逃税款10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决后就量刑是否过重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被北京高院发回重审。此案中,被告人李晓航原来是是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因为代购化妆品涉嫌走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