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审理“女子家中产男婴 不愿抚养将其杀害”案
发布时间:2015-10-14 14:13:50
公诉机关指控,万某于2014年7月1日8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家中自然分娩一男婴。万某因不愿抚养,遂对男婴实施手掐脖子、剪刀刺扎身体、往地上摔等行为,后又将该男婴放入装有生活垃圾的垃圾袋中丢弃于小区公共垃圾桶内,致使男婴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万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二中院将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本网进行了直播,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