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3-08-13 10:00:50
在7月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来积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来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3年郑州市“两会”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在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全市两级法院庭审要实行“三同步两公开”: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证据认证过程,公开适用的法律条文。
近年来,巩义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了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2013年郑州市“两会”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在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全市两级法院庭审要实行“三同步两公开”: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证据认证过程,公开适用的法律条文。
近年来,巩义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了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