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建院一周年 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12-30 16:48:15
12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就北京四中院建院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
在一年运行实践中北京四中院认真在“跨”字上做文章,在“特”字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法院职能作用,稳妥审结各类重大特殊案件、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责任制落实等各方面取得了有益经验,同时还建立了符合改革需要的队伍管理新模式。据统计截至12月29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行政案件1396件,民商事案件379件,刑事案件30件,执行案件87件,结案共计1700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44%,并且实现了上诉案件“零改发”,群体访、越级访“零纪录”的良好质效。
北京四中院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同时也是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院以来北京四中院牢牢把握跨区法院职能特点,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重大特殊案件,率先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集中管辖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案数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近7倍。
吴在存说,在与改革同行的这一年里,北京四中院努力探索的每一个脚步坚实有力,并会继续围绕跨区划法院管辖审理“跨区划”“特殊重大案件”两个基本点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和特殊授权,使北京四中院作为跨区法院改革试点更加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
责任编辑:侯裕盛